一、承辦人員:
買小姐 06-2991111分機8979
二、服務內容:
持敬老卡、愛心卡,可不限次數免費搭乘本市公車、外縣市公車及捷運(含輕軌)享半價優惠。
持愛心陪伴卡需緊隨愛心卡刷卡享半價優惠。
三、申請對象資格:
(一)敬老卡-
1. 設籍本市年滿65歲市民、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含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個人記事欄註記「熟」之市定原住民)。
2.自115年9月1日起開放本市年滿65歲長者及55歲原住民,自符合資格當月第一個工作日起即可申辦。
(二)愛心卡、愛心陪伴卡-
1.愛心卡-設籍臺南市且持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
2.愛心陪伴卡-持有臺南市有效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
3.愛心卡、愛心陪伴卡會因身心障礙證明未於有效期限前完成換發而註銷無法使用;有關身心障礙證明核發等相關問題請洽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6-2991111分機8063。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82&s=4378369
四、申請檢附文件:
(一)敬老卡-身分證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55-64歲原住民請同時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愛心卡-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正本、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三)愛心陪伴卡-同愛心卡。
五、申辦地點及補換發地點:
本市37區公所皆可辦理。
六、申辦費用:
1.初次辦卡免費。
2.二次以上申請(如遺失、毀損、重新辦卡或其他因素致需補、換發)之製卡費用,自113年6月1日起,第1~3次(含)以內申請免費,第4次起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費用為新臺幣110元。
七、申辦流程:
本人攜帶申請檢附文件,至各地區公所辦理製卡,現場可核發卡片。
八、注意事項:
(一)委託代辦,需辦卡人資料及代辦人兩造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辦卡人為55-64歲之原住民需檢附辦卡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申辦人照片需可清楚辨識為本人,或由公所直接拍攝。
(三)敬老卡與愛心卡僅能擇一申請。
(四)社福卡補卡流程:請先去電一卡通客服(電話07-7912000)辦理掛失手續後,至臺南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重新辦卡(審核民眾身分資格、系統建檔、收取掛失暨補發費用)並由區公所直接製卡,完成後交予申請人。
(五)社福卡掛失、停卡、使用問題及交易紀錄等,請洽一卡通客服07-7912000;另交易紀錄明細得逕至一卡通官網查詢(首頁\客戶服務\交易紀錄查詢)。
(六) 優惠記名卡限本人使用,捷運、公車站務或查票人員得查驗票卡及優惠身分證明;經查冒用或身分不符者,得鎖卡或沒收票卡,拒絕查驗者並得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等相關規定處罰。
(七)查獲冒用者停止補助1年;累計第二次查獲者,停止補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