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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本局居家安胎服務一案補助說明

一、近日民眾詢問「涵雅育兒諮詢暨兒童潛能開發中心」是否為本局委辦辦理「學齡前相關課程」給新手媽媽課程一案,經查該單位使用「樞君居護所」收受本局「居家安胎服務:充實孕產婦知能專業訓練」之宣傳公文,回復於「涵雅育兒諮詢暨兒童潛能開發中心」網站貼文留言處,使民眾誤解本局委託辦理該單位開辦相關「養育學齡前嬰幼兒」給民眾之課程。惟前開兩處單位皆無向本局申請「111年度居家安胎服務:充實孕產婦知能專業訓練計畫」,本局亦未補助該單位辦理「一般民眾」之居家安胎知能學習課程,本局以此以公告周知,以免除誤解維護民眾自身權益。

 

二、有關本局居家安胎補助方式,詳細如下:

(一)團體補助-依據「居家安胎服務:充實孕產婦知能專業訓練」團體補助基準

1.補助對象:本市長照居家服務特約單位或經本市衛生局立案核可之居家護理所等相關單位

2.課程:辦理充實「居家照顧服務員、護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12節,透過「瞭解與認識居家安胎婦女健康、心理與照顧」相關知能,協助相關人員提高服務品質。

3.申請單位應於辦理日1個月前,檢具公文、計畫書及申請補助切結書提出申請。

(網頁路徑: 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60&s=7793353

(二)個人補助-依據「居家安胎服務」補助基準

1.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且經「醫師診斷」懷孕20週以上且須居家安胎之女性

2.補助內容:包括交通費、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家務協助及餐食照顧、居家護理師訪視費等「採買勞務服務」之項目,每人最高補助1萬2,500元。詳細補助內容與規範請參見補助基準。

3.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經費用罄,由本局公告停止受理。)

4.申請方式:孕婦自懷孕20週以上起至產後三個月內,檢具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網頁路徑: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65&s=779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