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助對象:本市長照居家服務特約單位或經本市衛生局立案核可之居家護理所等相關單位。 ※申請單位應於辦理日1個月前,檢具公文、計畫書及申請補助切結書提出申請。2. 洽詢資訊: 承辦人員:鄭社工 聯絡電話:06-2991111轉5907 傳真電話:06-2983162 受理申請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 地址: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