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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寄養家庭招募

一、承辦人員:社會局廖先生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5915

三、地  址: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四、電子信箱:beer5130@mail.tainan.gov.tw

五、洽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北台南家庭扶助中心,洽詢電話:(06)6324560

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南台南家庭扶助中心,洽詢電話:(06)2506782

六、服務內容:

  (一)照顧寄養兒童及少年的生活起居。

  (二)注意寄養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

  (三)培養寄養兒童及少年良好的行為與生活習慣。

  (四)重視寄養兒童及少年知能教育。

  (五)注意寄養兒童及少年之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時,應予緊急處理,並通知兒童及少年之家長與家扶中心。

  (六)與家扶中心密切配合且參與寄養研習會。

七、寄養家庭資格:

 寄養家庭分為單親、雙親及專業寄養家庭,其應符合條件如下

( 一)單親、雙親寄養家庭:

1.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年滿二十五歲以上,均具國民義務教育以上教育程度;其均年滿六十五歲者,每二年應重新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始得繼續擔任寄養家庭。

2.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及同住家庭成員,均品性端正、健康狀況良好,相處和諧。

3.家庭經濟收入穩定,足以維持生活。

4.住居所安全整潔,有足夠活動空間。

5.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願意協助兒童及少年接受療育及學習相關專業知能。

6.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及其同住家庭成員,不得有兒少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事。

(二)專業寄養家庭:符合前款規定,且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具幼兒園(助理)教保人員或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助理)保育人員、(助理)生活輔導人員及托育人員資格,並具有二年以上幼兒園、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

2.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二年以上幼兒園、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

3.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具有二年以上托育服務工作 經驗。

八、申請流程:

申請為寄養家庭,應檢具全戶戶籍謄本及其本人公立醫院健康証明書,有配偶者,並應檢具配偶公立醫院健康証明書,向家扶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經本府審查合格列冊登記。

九、寄養家庭招募專線: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06)6322906

 北台南家扶中心      (06)6324560

 南台南家扶中心      (06)250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