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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宣導專區」

(一)二不一要:不接觸、獵捕與飼養野生動物,寵物切勿棄
養且定期施打疫苗,如發現動物行為出現異常,如停止
吃喝、不安、頻尿、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請儘速通報
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通報專線:0800-761-590)。
(二)如遭動物抓咬傷,謹記4口訣,1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
特徵、2沖: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3
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
物繫留觀察十日。
宣導短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
 
民眾如果發現野生動物出現異常症狀或死亡時,請通報本市狂犬病防疫24小時專線(電話:2130958),不要自行去捕捉或撿拾野生動物屍體。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提供最新疫情訊息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