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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並自114年6月1日起受理申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

一、承辦人員: 徐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5911

三、傳真電話:(06)2985742

四、住  址:永華市政中心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五、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之6歲以上至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且經醫師診斷證明有持續療育需求者。

六、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程序

     申請人應於醫療行為或申請事項結束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表件,向兒童或少年戶籍地之區公所辦理申請。

    (二)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全戶)。

      3.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付)。

      4.醫院開具有持續療育需求之診斷證明書。

      5.收據正本,且須註明療育項目、療育日期及療育金額並核章(包含治療師職章及療育單位章。

      6.具領人存摺封面影本。

      7.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七、注意事項

      (一)本補助與「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費用補助」及「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等相同 性質之補助,不得重複請領。

      (二)同月份須合併申請,如當月已申請核定補助金額過,不論費用是否已達最高補助金額,均不再受理第 2 次申請。

      (三)詳細補助事項請詳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四)114年6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並可追溯114年1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之療育訓練費用補助。(追溯應於11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