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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專科社會工作師制度,衛生福利部函頒補助辦理專科社會工作師督導訓練計畫、申請補助說明及錯誤樣態、計畫書大綱。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2月8日衛部救字第1111360140號函辦理。

二、111年旨揭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即日起至111年3月11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本(111)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核定日起至111年8月12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申請補助之需,請依本計畫規定,檢附申請文件於受理期限內函報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