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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表揚實施辦法

112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表揚

宗旨:慶祝中華民國112年青年節,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

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

承辦單位: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

遴選方式:臺南市青年節籌備會分函各機關、社團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聘請當地適當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事宜。

遴選條件: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7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
  2. 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
  3. 有具體優良事蹟。
  4. 符合職業代表性。

表揚方式:

  1. 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乙名代表接受全國表揚外,其餘請在青年節慶祝活動中自行隆重表揚。
  2. 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附則:

  1. 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120-150字),並請附上佐證資料以供評選委員審查。
  2. 自傳1篇(A4、16號字、橫式打字、1200字為限)。
  3. 大頭照1張及生活照(請盡量提供與得獎優良事蹟相關之照片)2張之電子檔,以供表揚活動簡介使用。
  4. 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請於112年2月22日(星期三)前電子檔傳送981021@cyc.tw服務組郭美秀組員彙辦。
  5. 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1. 地       址:臺南市忠義路三段29號
  2. 聯  絡  人:郭美秀小姐
  3. 連絡電話:06-2223421#34
  4. 電子郵件:981021@cyc.tw
  5. 傳       真:06-222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