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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109年第2次受理「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申請相關事項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18日衛部救字第1091361723A號函辦理。

二、請申請人確依「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要點」及公告內容,檢附應附文件(服務證明之工作內容應據實詳填並提供正本;服務證明應加蓋機關(構)、團體印信及負責人簽名章;服務證明文件為團體或私立機構開具者,另應檢附勞工保險投保明細影本、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服務單位組織章程影本),且應於申請書簽章、於申請期限內送件,並同步於線上(https://reurl.cc/qdGnKD)登錄申請資料,始完成申請。

三、本次審查結果預定於109年8月函復,詢問受理情形請洽衛生福利部王先生,電話:02-85906638。

四、旨揭公告暨「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要點」及申請書、服務證明格式電子檔可逕自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網址為https://dep.mohw.gov.tw/DOSAASW,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首頁/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