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16日衛部救字第1091360142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前於103年3月22日至23日期間辦理第1次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試務作業,共計217位專科社會工作師及格,證書有效期間自103年6月10日至109年6月9日止。為落實推動專科社會工作師制度,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者,得依旨揭申請須知辦理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更新、展延作業,俾維護個人權益。
三、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參閱下載相關資料,下載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社會工作-活動看板-/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及繼續教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