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之設置,係考量該中心舘內營運現況及服務對象,合理調整適合各親子悠遊舘內工作項目而做出委外執行計劃,社福宣傳員工作內容與社工工作迥異,用人明確公開透明。本局再次重申絕非規避社工調薪而更改職稱為社福宣導員,社會局也於7/3、7/24及8/6日召開親子館受委辦單位討論及社福宣導員更調為社工人員的想法,同時社工工會亦派代表參與,會中明確說明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社會局並於會中表達受委外之單位如業務項目需調整列社工,可進行契約變更程序修正。
有關對本市親子悠遊館服務議題的關心,本局誠心接受,並感謝各界的支持與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