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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之社福宣導員研擬變更為社會工作人員

發佈日期:2020-07-24

本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為一年一約之委外招標案,社會局於108年6月開始規劃並撰擬次年度親子館招標案內容,109年度起調整各館工作人員為行政、托育及社福宣導員各1人,相關得標單位在投標時都已確認投標內容,得標後依契約內容安排工作人力推動各項親子館業務,絕非為薪資而變更社工職務。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目前中央針對各縣市的親子悠遊館人力配置及職稱尚無強制規定,各縣市政府可依實際執行的狀況配置專業人力。為落實「同工同酬」原則,本局曾於109年7月3日邀集各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召開「臺南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社福宣導員工作職掌討論會議」,與會人員認同本市親子悠遊館設置社福宣導員較為符合兒童館工作性質,與直接服務之一線社工人員工作內容有差異性。社會局同時考量社福宣導員要否轉任社工之個人意願,也提出對有意擔任社工者可調任為社會局之約聘、僱社工人員協助後續相關轉調事宜。經各館社福宣導員意願調查結果皆表示願維持現職,並無意調轉本府社會局約聘僱社工員職缺之意願。

    對於近日外界對於本市親子館社會工作內容及職稱有所疑慮,故本局於109年7月24日下午再次與委辦單位開會討論,考量各委辦單位及各館所在區域發展需求,經各受委託承辦單位同意變更109年親子館委辦契約,加入社工職務的選項,由委外承接單位自行依各館需求自行決定設置社工人員或社福宣導員之配置,藉以活化人事運用。

    為提升本市親子悠遊館服務品質及項目,本局刻正辦理後續契約變更相關作業流程,也感謝外界對本市托育服務相關建議,如仍有疑異,可逕洽本局婦兒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