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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安置住宅受理承租作業,自1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開始申請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安置住宅受理承租作業

一、租賃標的: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鹽安路 300巷28弄32號。

二、租賃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人設籍於本市並年滿20歲,且與其共同居住之其他家 庭成員須2人以上。申請人或其他家庭成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5、五年內曾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6、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7、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8、五年內曾受災災民(檢具受災證明或公所核發之請領災 害救助金證明)。 9、其他經主責單位訪視評估,認定情況特殊者。
 (二)申請人及同住之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自有住宅、無承租本市住宅或社會住宅,且未同時享 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 2、申請人與配偶分戶者,申請人與分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 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3、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 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 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三、申請期限及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1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0年5月 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申 請截止日前上班時間內(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不受理申請),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社會救助科承辦人陳先生收,並以郵戮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承租序位:依依本計 畫第3點第2款第1目優先順序排序;順序相同者,以抽籤方式決定。但受理期間截止後,仍有安置住宅待出租者,依中籤侯用順序辦理。

五、公開抽籤:訂於110年5月21日上午10時於本局開標室辦理公開抽籤,若有異動將於本局網頁發布更新訊息。

 

*詳細內容,請詳閱安南區鹽田里安置住宅受理承租公告